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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武后年间,河阴县(也就是今天的河南荥阳县北)有个名叫郗
珍的人,家中贫困不堪,却从小酷爱读书 。
在古代,穷苦人读书确实不易。郗珍白天要参加劳动,晚上还要搞
点副业,以补贴家用,家务事也颇为繁琐。可是他总是见缝插针,抓紧
一切时机认真读 书。白天劳动累了,就以看书作为休息;晚上别人
睡了,他还在背书,有时一直到深夜。由于家境贫寒,买不起书,也没
有钱买灯油,无以照明。为此他绞尽脑汁,关于书的困难,他借鉴路温
舒“编蒲”抄书、孙敬“缉柳”写经的经验来加以解决;至于照明
问题,他有时到山上砍些松节或木柴点燃照明,但这终究不是个办法。
有一天夜晚,郗珍在黑暗之中背书,突然发现墙角里有一线亮光,
蹲下身去一看,是邻居家透进来的灯光。郗珍想起了匡衡穿邻壁以取烛
光的故事,从中受到了启发。他连忙捧起书来,对准光线一看,果然字
迹隐约可见,这真使他欣喜若狂!为看得更加清楚,他又把洞凿得大一
些,全然没有顾及将会发生什么后果。邻居是个有钱人家,每夜灯光通
明,达旦不息。于是,郗珍就这样伏在墙角,借着从洞口射进来的灯光
读书。
谁知道,隔壁富户的主人很快就发现了这个秘密。他硬说郗珍这个
穷光蛋穿凿墙壁,是为了偷窃他家财物,简直是胆大妄为!并因此写了
一张状书,把郗珍告到官府。此时,郗珍真是有口难辩,只好被他强扭
去吃这个冤枉官司。那时富户告状,官府特别重视,此案便由河阴县令
康廷芝亲自审理。他看了状书,当即提审郗珍。郗珍满腹冤屈,只得如
实地把自己“偷”光读书的事陈述了一遍,申明自己决无偷人财物
之意。康廷芝听后,便下令郗珍和邻家富户退出,等候判决。
过了几天,重新升堂,康廷芝已经郑重其事地拟好了一篇《对求邻
壁光判》。他在判决中说:“郗珍出身贫寒,而爱读书……他读书用功
的程度,虽然不及苏秦‘悬梁刺股’那般动人,但是也够勤奋刻苦
的了。别人休息他不休息,别人睡觉他不睡觉。他摹仿匡衡‘凿壁’的
办法,借光读书。我们已去过他家,看过现场,发现洞口并不大,人根
本爬不过去。人既然进不去,又怎么能偷邻人的财物呢?由此看来,说
他偷窃显然是没有根据的。这种‘凿壁偷光’的事古已有之,比如匡衡
即是一例,我已查阅过历史,当时官府也不曾对匡衡问罪。据此,本官
也照前例办案,对郗珍不作偷窃罪论处。只是以后不要再这样做就
是了。”由于这位县令的公正判决,郗珍才避免了一场灾祸。从此,他
便更加发愤苦读,不断激励自己要争得一口气,努力在学业上干出一番
成绩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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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五千年智慧与文明的结晶,故事诩诩如生深入浅出,帮助孩子及早领略,中国千年智慧并参悟其中道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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