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玫瑰壳

主要人物设定:

虞世楠 一个都市生活的孤行者,一个极力想获取成功的大学毕业生,一个对爱情充满幻想和依赖的青年。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,可以说身上有很多缺点,当然也有不少优点,社会压力造就了他复杂的人格。

何牧芸 一个悲情的女人。离异两次,因与虞世楠浪漫邂逅,从一个古镇上来到繁华大都市。她美丽但神秘,淳朴而复杂,我们很难定义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,不过,她也是个受害者。

廖秉仲 广告公司老板,何牧芸的前夫,一个具有双重面孔的男人,一个多情而充满智慧的男人,我们不能说他狡诈或恶毒,但他身上也有一些让读者倍感吃惊的地方。

葛小艾 虞世楠的暗恋者,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,吃了不少苦头,自立能力极强;个性孤僻、执著,求胜欲望很强,既是一个胜利者,又是一个失败者。


引子

当我喝完第五杯没有加方糖的咖啡后,我又看了看手表(这只非常昂贵的瑞士手表是她送给我的),已超过约定时间10多分钟了,她依然没有现身。

难道牧芸在路上出事了?我的心里抽搐了一下,不,她一向很谨慎,怎么可能出事?难道她在戏弄我?这也不太可能,我坚信她依然深爱着我——哪怕是以前的我。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她在与我斗心智。

我不禁笑了笑,这个女人根本不是我的对手。

这个女人有个怪癖,她喜欢一个男人在一间烟雾弥漫的大屋子里等待她的到来。我转头望了望窗外阴沉的天空,我多么期待这个女人手中的金灿灿的福音书能直接从云层上飞下来,而不是像这样折磨我。

我又莫名地笑了笑。我知道我笑得很不自然,但在这个时候这份笑意是必需的。我抬头瞥了一眼藏在天花板里的隐形摄像头,调整好所有的面部神经,做了个非常夸张的表情。

正当我准备为自己冲第六杯咖啡时,房门突然打开了,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。牧芸还是那么迷人。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扮演的角色,差点冲上去跪倒在她的脚下向她示爱。

她穿着一件非常合体的褐色的连衣裙,微微袒露出雪白的两肩,胸部丰满,左胸上别着一朵玫瑰花,时尚而性感。她已经不再年轻了,却依然能在第一时间摄住男人敏感的眼球,让你的肾上腺素迅速活跃起来。

我瞟了一眼她手中沉甸甸的箱子,箱子上粘贴着一朵大大的玫瑰花。她酷爱玫瑰花的程度让我感到好笑。我轻轻咳了一声,理了理两个小时前才买的名牌西装,朝她笑了笑。我的旧情人何牧芸没有理会我的笑意,直接走到了我的跟前。

她打开密码箱,从箱里摸出几大叠钞票,扔到办公桌上。

我惊呆了。

凭我多年在凡尘中游荡的眼光,我很快察觉出她给我的钱至少有十万,而留在密码箱里的钱可能是这个数字的三倍或者更多。我极力抑制住自己的心跳,故意装出不为所动的样子。

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我说着,准备点燃一支香烟,这能让我迅速进入思考状态,至少能尽快判断出她这笔钱的来头。

“抽这个。”牧芸递了一支雪茄给我,我迟疑了一下,接住了。

我为牧芸点燃香烟后,她落坐在我对面的转椅上,开始打量我。尚未关闭的密码箱就放在靠近她的桌沿上。我吸了一口气,她却叹了一口气。

“世楠,你老了许多。”她悠然地朝我吹了一口烟圈,我看见她的牙齿还是那么整齐和雪亮。这时,我很自然地朝头顶的摄像头瞅了一眼。

“是的,我确实老了许多。”我不怎么抽得惯雪茄,这并不妨碍我和她一起陶醉在这个独有的气氛中,“这么多年来,我从一个毛头小子成长为大名鼎鼎的作家、策划大师和企业家,所走的每一步,无不充满了艰辛,但是……”

“但是,你似乎又一下子回到了起点?”牧芸动人的目光中含着一种非常特殊的神采,这种神采在灰暗的光线下显得有些邪恶。我心里偷偷一乐,这个女人真是个表演天才。

“没错,我又回到了起点,不过,这算不了什么,因为,我很快就会重新振作起来,夺回属于我的一切。”

“你还是那么自负。”牧芸轻轻掐断了烟头,脸上的表情蓦然凝固了。

“自负是以自信为前提的。”我眨了一下眼皮,因为我忽然感到有些疲倦,倦意似乎来得很猛,接着我打了一个哈欠,但这不影响我继续保持骨子里潜藏的绅士风度。

“今天是几号?”牧芸的声音非常轻柔,就像一缕春风拂过我的耳际。

“8月5号,怎么啦?”

“一个很特殊的日子。”牧芸的声音在发颤,“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个日子。”

“我想是吧……”我感到自己的大脑正在变得空旷,不,确切说就像是吸了一块纯度不错的鸦片,“你从沿海回来?”

“不,我从你的家乡赶来。”牧芸的声音充满了失望和懊丧,她眼袋很重的眼角闪着一些很难觉察的泪光。

“什么意思?”我手指间的大半支雪茄不觉知滑到了钞票上,一股夹着不正宗的铜臭味的微弱焦味迅速窜了起来,而我脑海中似乎没有一丝理会的意念。

“你是不是很想休息一下?”牧芸伸出一只手在我眼前轻轻晃动着,有如一只附着时间灵魂的钟摆。

“是的,你还是那么了解我。”我欣然一笑,趴在桌面上,很快坠入了梦乡。在梦里,我和坐在对面的这个女人惬意地躺在一间廉价出租房的旧沙发上,那时我们还很年轻,也很单纯,单纯得就像太阳升起之前漂浮在窗边的空气……

在我做梦的这段时间内,牧芸非常熟练地打开了墙角的保险柜,取出里面的所有钞票、银行卡包括我原本想送给她的一份礼物,然后将带来的所有假币放了进去。

做完这一切后,她又回到我的跟前,将一个刻着玫瑰花纹的贝壳放到桌面上。她满意地笑了笑,勾身吻了一下我宽宽的额头,离开了。

五分钟后,我的老婆走了进来;十五分钟后,我带着老婆走进了公安局……


地宫谜案

引子

秃子并不是秃子,只因为那次他偷拿了货架上的一小块猪肉,被何屠夫拎着杀猪刀追了半条街,不仅猪肉被悉数追回,一头“狗窝”般的毛发也被何屠夫削去了一半,露出了光滑的头皮。何屠夫对于杀猪很有一手,可对于剃头却一窍不通,所以秃子剩下的那半边头,比“狗窝”还显得滑稽,所以在大家的哄笑声中,秃子便成了真正秃子。

从此以后,莲花帮的兄弟,再也没有一个敢打何屠夫的主意;也从此以后,秃子就被人叫成了秃子,尽管他后来又长出了浓密的“狗窝”。

而卷毛确实名如其人,一头乱毛,再精细的人也很难在他身上找到一根直的毛发来。

两个人之所以成了好朋友,倒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毛发都很奇特,而是两个人都很大胆。从秃子敢去偷何屠夫的肉就可见一斑。而卷毛更大胆,甚至有一次,他竟然把县太爷的惊堂木给偷了来,还天天搂着睡觉,说要沾点官气,以后儿子也可以当官。虽然后来被帮主发现了,不得不又送了回去,但他好像确实沾了点官气,讨饭的时候,别人都是斜躺着,唯有他正襟危坐,好像正在坐堂的“官老爷”。

但“官老爷”的架子实在太大,以至于没人敢往他碗里放钱;而秃子自从被何屠夫追后,便立时成了明星,每每一出门,便遭遇满街的人笑容,连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出门了。

也正因为如此,两人很是有点“英雄惜英雄,好汉惜好汉”的感觉。白天没钱没吃的,他们只有晚上出来吃夜宵。

正是月黑风高杀人夜,人们早已钻进温暖的被窝。

秃子和卷毛却还是不得不在寒风中摸索。

但今天他们似乎运气特别好,一下子就摸进了“旺福饭店”的厨房。不但是厨房,酒库也是。而以前,他们运气最好的一次也就是从厨房偷到一只烧鸡,而且还要一边啃着一边迅速地逃跑。

既然这么轻松,他们当然不愿意这么容易就离开,酒库虽然也不怎么暖和,但总比破庙更能挡风,何况这里还有酒。

正当他们喝的恍恍惚惚的时候,忽然听到了一点奇怪的声音。

他们立即转头去看声音的来源,却看到一堆酒坛。

酒坛是摆在一个架子上的,就像是书架,架子好像是固定在墙上的。本来他们就怀疑店老板怎么会用这样的架子放酒坛,但当看到周围全是这样的架子时,他们也就不去想了。除了架子上,地上放了更多了酒坛,他们便每人抱着一个酒坛缩在角落里喝酒。

可他们却忽然看见一个架子似乎动了动,接着架子慢慢移了开来,一缕光线随着架子慢慢扩散开来。

他们毕竟是很有经验的人,知道这种情况下绝对不能逃跑,一旦逃跑必然会被发现。所以他们立即很心有灵犀地躲到旁边的大酒坛一侧,然后抱紧膝盖,缩起身子,使人乍一看来,似乎他们也只是两个酒坛子。

架子是连着墙的,墙被打开后,便立即出现两个黑衣人。黑衣人擎着火把,出了暗门后,便分列两边,接着便走出一个全身黑袍的人,黑袍很大,甚至连头面也一块罩着,似乎是故意不让人知道他的身份。

黑袍人走出后,两个黑衣人也迅速跨前一步,在前面照明,向酒窖出口走去。

后面跟出来的几个人,秃头两人倒认识,正是旺福的老板和伙计。一个伙计来到暗门的对面,把最底层的一个很小的酒壶旋转了一下,暗门迅速关闭了。老板疾步跟上黑袍人,道:“真的这么严重,要全部都去?”

黑袍人步也不停,只是“哼”了一声,店老板再也不敢吭声了。

不一会,秃头两人便听到了外面的开门关门声。

又等了许久,两人才回过神来。秃头道:“那是什么人?”

卷毛“哼”了一声,似乎为自己壮胆,依旧摆出“官老爷”的架子,道:“一看这就是个贼窝!”

秃头虽然胆大,此时却还是禁不住有些哆嗦,颤声道:“那咱们赶紧跑吧!”

卷毛却似乎真的冷静了下来,道:“你没听他们说吗,‘一个不留’!也就是说现在这里面一个人都没有,咱们干吗要走!”

秃头也一下子高兴起来,道:“是!是!你看那里面会有什么?”

卷毛道:“当然藏着大块金子,大块银子了!”

秃头一下子兴奋起来,立即起身道:“咱们进去看看!”

卷毛也顿时兴奋起来,一点“官老爷”的架子都没有了,迅速爬了起来。

墙一打开,顿时现出一片光亮来,秃头吓了一跳,立即后退一步。

卷毛顿时大笑起来。

秃头忙走向前去,才发现暗门后是个通道,亮光原来是通道两侧墙壁上的灯光。

道斜向下方,遥遥又有一扇门,两人战战兢兢地步下台阶。